斯特拉斯堡:一座歷史城市中的兩種都市世界
斯特拉斯堡的 UNESCO 遺產橫跨大島與新城區,讓城市歷史不只停留在中世紀核心。原始遺產於 1988 年列名,重點是圍繞大教堂、位於河中島上的歷史區域;後來擴展至新城區,該區由 1871 至 1918 年間的德國統治當局規劃與興建。這項文化遺產依標準(ii)和(iv)認定。兩區放在一起閱讀,呈現的是一座具有萊茵河流域歐洲特徵的城市,而非兩個互不相關的歷史街區。
大教堂仍是組織城市景觀的地標,其輪廓與萊茵河古老河床及城市水道相互連結。周圍保存完整的中世紀地塊格局,內有文藝復興時期私人住宅,以及法國古典主義風格的羅昂宮。新城區則把受奧斯曼式規劃影響的城市布局、日耳曼建築語彙與卡米洛・西特的理論結合,形成具現代功能、以紀念性視線為特色的都市計畫。這種層疊構成,使斯特拉斯堡不同於只以中世紀核心為重點的大教堂老城。遺產也記錄城市在神聖羅馬帝國、法蘭西王國及區域首府等不同身分之間轉變時的政治與文化變化;大島和新城區仍保存各自的時代層次,包括共和國廣場、帝國軸線及重要公共建築。

